得不站出来操办了。
泌阳县穷困,县城里唯一的一家寿材店在城北义庄的旁边,里面摆放的不过是一些普通低等的樟木杉木,根本就没有什么好木材,就连寿衣都是普通的伫麻织就的,若还在京城——
她擦了擦眼泪,努力让自己忘掉以前的风光日子,接受主家已经落魄的事实,而且她协助夫人掌管内院,来泌阳这半年的时间,眼睁睁地看着账上的钱财如流水般花了出去,入不敷出,如果老爷的丧事还要风光大办,那以后的日子——
她只能掩耳盗铃一般把孟县令的丧事往简了办,毕竟公子以后的科举考试还需要大笔大笔的支出,而夫人以后大概只能靠着京城那点薄产勉强糊口,若还按照以前府里的规矩办,等新县令到任,他们只怕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……
且不说齐嬷嬷跟毛妈妈都出府置办孟大人的丧事用品了,紧紧锁上的房门内,黎笑笑满头满身的大汗,正在凝神于脖子上的项链。
她已经把那一袋鹿血全喝完了,但积聚的能量要比她想象中少了许多,本来她今天还打算再去一趟山里找兽血的,但看起来孟县令等不到了。
她只能强迫自己以超负荷地以精神力强行开启项链。
快了,快了,就差一点点,她已经感觉到了!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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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岸第一剑,先斩意中人。
这句话虽然是后世的网络用语,但屠娇娇觉得真的很适合用来形容自己跟丈夫颜殊。
颜殊是72年下放到她们乡的知青,当时乡里正闹饥-荒,村里饿死了不少人,颜殊是她瞒着家里人救下来的,用的是她偷偷藏起来的救命粮。
至于为什么要救他,屠娇娇拍案而起当然是因为她为人急公好义、见义勇为、正义凛然——其实都不是。
是她看见颜殊就走不动道了,那高挺的鼻梁,深邃的眼睛,比她命还长的腿,还有那倔强的小眼神跟忧郁的气质,把她迷得不要不要的,只想赶紧把他收入囊中……
为了嫁给他,她都不嫌弃他只能住在快要倒塌的牛棚里。
所以当颜殊问她救命之恩如何报答时,屠娇娇毫不犹豫:“跟我结婚,以后有机会回城了,记得带我回去。”
颜殊额上青筋暴起,但粮食在她手里,不得不妥协。
两人仓促成婚,婚房是队里分给颜殊的牛栏,屠娇娇一点都不嫌弃。
结婚五年,屠娇娇都没能怀上一儿半女,正心惴惴,但颜殊却迎来了命运的转折点——高考恢复了。
颜殊全力备考,不得不把家里的活交给了屠娇娇,并郑重承诺只要考上大学,他一定会带着屠娇娇进城。
他成功了,成为了他们这个偏远乡村第一个考回城的大学生,也信守承诺,把屠娇娇带了回去。
但是回城第二天,颜殊正式跟她提出了离婚。
屠娇娇做了个梦,梦见乡里突然闹起了饥荒,梦见自己救了一个叫做颜殊的知青,还嫁给了他,但这个知青吃她的喝她的,也把她带进了城里,却突然就要跟她离婚了。
屠娇娇:没良心的王八蛋,只有你会读书吗?
然后,雾里乡七七年飞出了两只金凤凰。
汗水把她的全身都湿透了, 她咬咬牙跺跺脚,用尽全力一个冲击,顾不上涌上心口的巨痛, 项链打开一个缝隙,她立刻就把手伸了进去。
只有一条裂缝, 而且将闭未闭, 她根本无暇拿其他的东西,迅速摸到里面的药瓶就带了出来, 全程不过三秒左右。
项链马上紧紧地闭合了,她再度失去了与它的感应。
幸好, 药拿出来了,孟县令能否起死回生, 全靠它了。
说实话,这种特效药在末世不是什么很稀罕的药, 只要给得起钱,随便一个医院都能买到, 否则她一个只能烧矿的未成年人也不可能随身带着。
它在能迅速提升人体的机能,杀死入侵的病毒并能提高免疫力, 使人体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过来而且毫无副作用, 因此在末世需要外出狩猎的人手中几乎是人人必备的。
她去厨房里装了一碗稀粥,把药倒进去搅了搅,端着就去了正房。
她是个脑子比较简单的人, 觉得药已经拿到了, 直接灌进孟县令嘴里就好了, 至于她一个烧火丫头不能随意接近主家里屋的事,压根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。
偏偏她运气还挺好的,毛妈妈跟齐嬷嬷都出去了, 迎春和柳枝正在耳房伺候刘氏,孟丽娘不在,正屋里只有孟观棋守在孟县令的床头。
孟县令虽然气若游丝,但毕竟还没有断气,孟观棋伏在床前,握着父亲的手在打盹。
这段时间他奔波劳碌,又时刻牵挂孟县令的病,也很累。
听见脚步声,他睁开了眼睛:“你怎么进来了?”
黎笑笑把粥放到案头:“我来喂大人喝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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